功能主治:1.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2.用于治疗成人静脉血栓形成(DVT),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肺栓塞(PE)的风险。3.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例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岁、糖尿病、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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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伐沙班。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单硝酸异山梨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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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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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80077 |
国药准字H20052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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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2.用于治疗成人静脉血栓形成(DVT),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肺栓塞(PE)的风险。3.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例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岁、糖尿病、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
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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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推荐剂量为口服利伐沙班10mg,每日1次。如伤口已止血,首次用药时间应于手术后6~10小时之间进行。治疗疗程长短依据每个患者发生静脉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而定,即由患者所接受的骨科手术类型而定。对于接受髋关节大手术的患者,推荐一个治疗疗程为服药5周。对于接受膝关节大手术的患者,推荐一个治疗疗程为服药2周。如果发生漏服一次用药,患者应立即服用利伐沙班,并于次日继续每天服药一次。患者可以在进餐时服用利伐沙班,也可以单独服用。 |
含服或吞服,也可加水分散后口服,一次10~20mg(半片~1片),一日2次(两次服药之间相隔7小时),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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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以下不良反应同时在本说明书的其他章节讨论:1.在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中提前停药后卒中风险升高(参见[警示语]及[注意事项])。2.出血风险(参见[注意事项])。3.脊柱/硬膜外外血肿(参见[警示语]及注意事项])。其余详见说明书。 |
一般无严重不良反应,可见头痛、头胀、心悸、头晕、面红、恶心、皮疹、胃肠不适、行走不稳等反应。头痛等现象可在继续服用后逐渐消失。偶有低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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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尚未确定利伐沙班用于妊娠期妇女的安全性和疗效。动物研究显示有生殖毒性。由于潜在的生殖毒性、内源的出血风险以及利伐沙班可以通过胎盘,因此,利伐沙班禁用于妊娠期妇女。育龄妇女在接受辛伐沙班治疗期间应避孕。分娩尚未在临床试验中研究利伐沙班在分娩期间的安全性及有效性。然而,在动物研究中,在40mg/kg的利伐沙班剂量下(约为在20mg/日的人用剂量下,人体未结合药物最高暴露量的硝),发生了母体出血以及母体及胎儿死亡。哺乳期尚未确定利伐沙班用于哺乳期妇女的安全性和疗效。动物研究的数据显示利伐沙班能进入母乳。因此利伐沙班禁用于哺乳期妇女。必须决定究竟是停止哺乳还是停止利伐沙班治疗。生育力尚未在人体中进行过评价利伐沙班对生育力产生影响的专门研究。在对雄性和雌性大鼠生育力所做的一项研究中,未观察到任何影响。育龄妇女需要抗凝治疗的育龄妇女必须咨询医师。儿童用药:尚无任何证据明确利伐沙班用于0-18岁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不推荐将利伐沙班用于18岁以下的儿童。老年用药:老年人的剂量需要依据出血风险、肾功能及全身状态决定,多数情况下无需调整剂量。在利伐沙班RECORD1-3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对孕妇还没有进行充分、严格对照的试验研究。2.对鼠和兔的生殖性研究表明,在达到母体致毒剂量,未发现单硝酸异山梨酯对胚胎有害性。因为动物实验并不总能预见人类的反映,所以只能在必须需要,并严格在医生监控下,孕妇才能服用本品。3.单硝酸异山梨酯是否会排泄到乳汁中尚未可知,对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对于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类药物的敏感性可能更高,更易发生头晕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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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2.用于治疗成人静脉血栓形成(DVT),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肺栓塞(PE)的风险。3.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例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岁、糖尿病、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
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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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2. 严格按照医嘱剂量和时间服用;3. 避免与某些药物同时使用,可能发生相互作用;4. 定期监测血液指标;5. 若出现异常出血或淤血,立即就医。 |
1.本品不适合治疗急性发作的心绞痛。 2.在下列情况下使用本品应十分注意,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低充盈压患者,例如急性心肌梗死,左心衰竭;主动脉和/或二尖瓣狭窄患者;伴有颅内压增高的疾病,直立性低血压。 3.少数患者可能对硝酸盐产生特异反应,例如产生昏厥。 4.患有严重的大脑多发性硬化症者,使用本品应极度谨慎。 5.长期用药可出现耐受性,尤其在单硝酸异山梨酯的血药浓度高且稳定时更是如此,因此建议将剂量保持在最低水平,并且服用当日最后一剂时,其时间不应迟于晚饭时间。 6.治疗期间应避免饮酒,否则会使本品扩血管作用增强。 7.本品会影响患者驾驶或机械操作的反应速度。 8.在使用本品期间,不可服用西地那非。 9.不可突然停药,应逐渐减量,以防撤药时出现心绞痛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