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各种原因引起的角膜上皮缺损,包括角膜机械性损伤、各种角膜手术后、轻度干眼症伴浅层点状角膜病变、轻度化学烧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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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衍生物。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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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市华生元基因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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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40006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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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各种原因引起的角膜上皮缺损,包括角膜机械性损伤、各种角膜手术后、轻度干眼症伴浅层点状角膜病变、轻度化学烧伤等。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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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将本品直接滴入眼内,每次1-2滴,每日4次,或遵医嘱。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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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天然和重组hEGF、甘油、甘露醇有过敏史者禁用。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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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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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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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各种原因引起的角膜上皮缺损,包括角膜机械性损伤、各种角膜手术后、轻度干眼症伴浅层点状角膜病变、轻度化学烧伤等。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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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未观察到局部刺激现象及全身性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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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需根据病情,合并应用抗生素或抗病毒药物,针对病因进行治疗。 2.使用过程中应避免污染。 3.本品应在开启后一周内用完。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