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轻中度学习、记忆和认知功能障碍的血管性痴呆和阿尔茨罕姆病。2.中风后不同程度的轻中度认知和行为障碍。3.中老年良性记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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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茴拉西坦。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奋乃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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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安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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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3735 |
国药准字H32024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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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轻中度学习、记忆和认知功能障碍的血管性痴呆和阿尔茨罕姆病。2.中风后不同程度的轻中度认知和行为障碍。3.中老年良性记忆障碍。 |
本品用于:1. 对幻觉妄想、思维障碍、淡漠木僵及焦虑激动等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因镇静作用较弱,对血压的影响较小。适用于器质性精神病、老年性精神障碍及儿童攻击性行为障碍。2. 止呕,各种原因所致的呕吐或顽固性呃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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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2g(2粒),一日0.6g(6粒)。 |
口服给药: 1. 治疗精神分裂症:从小剂量开始,一次2~4mg,一日2~3次。以后每隔1~2日增加6mg,逐渐增至常用治疗剂量一日20~60mg。维持剂量一日10~20mg。 2. 用于止呕:一次2~4mg,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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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长期服用者,有轻度白细胞,血小板和血色素的改变,但无显著性意义。 2.少数病人服药后主诉头昏,偶有兴奋,燥动,以嗜唾较多见,程度不重。 3.消化道症状稍多,主要表现为口干,厌食,便秘,但这些症状一般可在停药后消失。 4.可有轻度肝、肾功能损害,表现为尿肌酐升高,ALP、AKP的轻度增加,但均无统计学差异。 5.偶有全身皮疹的报道。 |
1. 主要有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等。长期大量服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2. 可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乏力、头晕、心动过速、便秘、出汗等。 3. 少见的不良反应有体位性低血压,粒细胞减少症与中毒性肝损害。偶见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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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70岁以上老人,100mg(1粒),每日3次。70岁以下老人,200mg(2粒),每日3次。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用量尚未确定。老年用药:按情况酌减用量,开始使用剂量要小,缓慢加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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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轻中度学习、记忆和认知功能障碍的血管性痴呆和阿尔茨罕姆病。2.中风后不同程度的轻中度认知和行为障碍。3.中老年良性记忆障碍。 |
本品用于:1. 对幻觉妄想、思维障碍、淡漠木僵及焦虑激动等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因镇静作用较弱,对血压的影响较小。适用于器质性精神病、老年性精神障碍及儿童攻击性行为障碍。2. 止呕,各种原因所致的呕吐或顽固性呃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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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有明显肝功能异常者应当适当调整给药剂量。 2.肾功能不全者,代谢产物排泄减慢,至今尚无肯定影响体内过程的报道。 3.Huntington舞蹈病者,茴拉西坦将加重症状。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 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5.癫痫患者应慎用。 6.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 7.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