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β-内酰胺酶的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泌尿系统感染。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5.其他感染:牙周炎、中耳炎、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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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克拉维酸钾57mg、阿莫西林400mg。其化学名称:(Z)-(2S,5R)-3-(2-羟亚乙基)-7-氧代-4-氧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羧酸钾。 |
本品每支含聚乙烯醇7毫克,辅料为:聚乙烯吡咯烷酮,氯化钠,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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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瑞阳制药有限公司 |
信东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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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4051 |
国药准字HC2017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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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β-内酰胺酶的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泌尿系统感染。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5.其他感染:牙周炎、中耳炎、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
可作为一种润滑剂预防或治疗眼部干涩、异物感、眼疲劳等刺激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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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小儿.一次1片,一日2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日。 |
旋转上瓶盖可轻易开启,滴眼,根据需要适量滴于每只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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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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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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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β-内酰胺酶的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泌尿系统感染。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5.其他感染:牙周炎、中耳炎、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
可作为一种润滑剂预防或治疗眼部干涩、异物感、眼疲劳等刺激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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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4.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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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4.本品和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5.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服本品1次。6.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7.严重肝功能减退者慎用。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1)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2)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勿让滴嘴接触任何物体表面以避免污染,2.滴眼后若觉眼痛、视力模糊、眼部持续充血或刺激症状或病情加重,且持续时间超过72小时,应停止使用或向医生咨询。3.若药液变色或浑浊,勿再使用。4.配戴软性隐形眼镜时请将隐形眼镜摘下后滴用本品。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0.本品不含防腐剂,不致对眼睛造成刺激,但若有不适,请停止使用,向医生咨询,11.本品为单剂量包装,开启瓶盖后使用。每次使用后剩余药液请务必丢弃。12.如有其他眼部疾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