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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首乌颗粒

制首乌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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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补肝肾,益精血,乌须发,强筋骨。用于血虚萎黄,眩晕耳鸣,须发早白,腰膝酸软,肢体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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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首乌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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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制首乌颗粒
制首乌颗粒
鲜竹沥
鲜竹沥
主要成分

制何首乌。

本品为竹子加热后沥出的液体。

生产企业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民济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61020747

国药准字Z3602194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补肝肾,益精血,乌须发,强筋骨。用于血虚萎黄,眩晕耳鸣,须发早白,腰膝酸软,肢体麻木。

清热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中风舌强,痰涎壅盛,小儿痰热惊风。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2次。

口服。一次15~30ml,一日2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忌辛辣食物。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补肝肾,益精血,乌须发,强筋骨。用于血虚萎黄,眩晕耳鸣,须发早白,腰膝酸软,肢体麻木。

清热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中风舌强,痰涎壅盛,小儿痰热惊风。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辛辣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 服用一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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