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面部粟粒性狼疮,颜面播散性粟粒性狼疮,毛囊性粟粒性狼疮,粟粒性狼疮样结核病,颜面播散性粟粒性结核病,舌扁平苔藓,红斑狼疮,sle,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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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成分为昆明山海棠。 |
人工牛黄、南板蓝根、对乙酰氨基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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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第一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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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2317 |
国药准字Z44023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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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面部粟粒性狼疮,颜面播散性粟粒性狼疮,毛囊性粟粒性狼疮,粟粒性狼疮样结核病,颜面播散性粟粒性结核病,舌扁平苔藓,红斑狼疮,sle,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 |
解热镇痛,利咽解毒,祛痰定惊。用于小儿发热,惊悸不安,咽喉肿痛及肺热痰多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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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
直肠给药。一至三岁小儿一次1粒,一日1次,三至六岁一次1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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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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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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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面部粟粒性狼疮,颜面播散性粟粒性狼疮,毛囊性粟粒性狼疮,粟粒性狼疮样结核病,颜面播散性粟粒性结核病,舌扁平苔藓,红斑狼疮,sle,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 |
解热镇痛,利咽解毒,祛痰定惊。用于小儿发热,惊悸不安,咽喉肿痛及肺热痰多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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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心、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过敏体质者慎用;4.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5.不宜长期服用。 |
1.本品以清热为主,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发热持续未缓解,应及时就诊。2.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出现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