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面部粟粒性狼疮,颜面播散性粟粒性狼疮,毛囊性粟粒性狼疮,粟粒性狼疮样结核病,颜面播散性粟粒性结核病,舌扁平苔藓,红斑狼疮,sle,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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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成分为昆明山海棠。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0.125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辅料为:糖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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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第一药业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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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2317 |
国药准字H51023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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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面部粟粒性狼疮,颜面播散性粟粒性狼疮,毛囊性粟粒性狼疮,粟粒性狼疮样结核病,颜面播散性粟粒性结核病,舌扁平苔藓,红斑狼疮,sle,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 |
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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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
温水冲服。儿童用量见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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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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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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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面部粟粒性狼疮,颜面播散性粟粒性狼疮,毛囊性粟粒性狼疮,粟粒性狼疮样结核病,颜面播散性粟粒性结核病,舌扁平苔藓,红斑狼疮,sle,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 |
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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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心、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过敏体质者慎用;4.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5.不宜长期服用。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