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症,肩周炎,颈肩臂综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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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洛索洛芬钠。 |
何首乌、芦荟、决明子、枸杞子、阿胶、人参、白术、枳实。每粒装0.35g相当于饮片0.7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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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威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鲁南厚普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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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915 |
国药准字Z2015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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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症,肩周炎,颈肩臂综合症 |
养阴益气,泻浊通便。用于功能性便秘,中医辨证属气阴两虚兼毒邪内蕴证者,症见便秘,腹胀,口燥咽干,神疲乏力,五心烦热,舌质红嫩或淡,舌苔白或白腻,脉沉细或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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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不宜空腹服药。 1.用于适应症1或2时,成人一次60mg(1粒),一日3次。出现症状时,可1次口服60~120mg(1~2粒),应随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或遵医嘱。 2.用于适应症3时,成人一次顿服60mg(1粒),应随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但原则上一日2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180mg(3粒)或遵医嘱。 |
饭后温开水送服。一次2粒,一日3次。疗程为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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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消化性溃疡患者。2.严重血液异常患者。3.严重肝损伤患者。4.严重肾损害患者。5.严重心功能衰竭患者。6.对本品有过敏症既往史患者。7.阿司匹林哮喘或有其既往史患者;妊娠晚期妇女。 |
可见轻度腹痛、腹泻,减药或停药后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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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在治疗的有益性超过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尚未确立妊娠期用药的安全性)。 2.大鼠的动物试验有延迟分娩的报告。 3.妊娠晚期大鼠给药试验,有收缩胎仔动脉导管的报告。故妊娠晚期妇女禁用本品。 4.大鼠动物试验有乳汁吸收的报告,故哺乳期妇女应避免用药。儿童用药:尚未确立低出生体重儿、新生儿、乳儿、幼儿或小儿用药的安全性。故不推荐儿童使用。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本品尚无用于儿童的经验,儿童用药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确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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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症,肩周炎,颈肩臂综合症 |
养阴益气,泻浊通便。用于功能性便秘,中医辨证属气阴两虚兼毒邪内蕴证者,症见便秘,腹胀,口燥咽干,神疲乏力,五心烦热,舌质红嫩或淡,舌苔白或白腻,脉沉细或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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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洛索洛芬钠为非甾体消炎药,具有镇痛、消炎及解热作用,尤其是镇痛作用较强,其作用机理为抑制前列腺素生物合成,其作用点为环氧化酮。本品为前体药物,经消化道变换成活性代谢物而发挥作用。药理作用:据国外文献报道:1.镇痛作用:(1)在Randall-Selitto法(炎症足加压法:大鼠口服)试验中,洛索洛芬钠的ED50值为0.13mg/kg,比萘普生、吲哚美辛、酮洛芬的镇痛作用强10~20倍。(2)在大鼠热炎症性疼痛法(大鼠口服)试验中,洛索洛芬钠的ID50值为0.76mg/kg,镇痛作用 |
非临床药效学试验结果显示,本品可促进正常小鼠小肠炭末推进,促进复方地芬诺酯所致便秘模型小鼠的小肠炭末推进和排便,促进正常大鼠小肠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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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述患者慎重用药:(1)有消化性溃疡既往史患者(会使溃疡复发)。(2)长期给非甾体类消炎镇痛剂引起消化性溃疡的患者,有必要长期使用本品且用米索前列醇进行治疗的患者(米索前列醇可以使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引起的消化性溃疡加重,因此连续使用本品时,应充分观察经过并慎重给药)。(3)血液异常或有其既往史患者(易引起溶血性贫血等副作用)。(4)肝损伤或有其既往史患者(会使肝损伤恶化或复发)。(5)肾损害或有其既往史患者(含引起浮肿、蛋白尿、血清肌酐上升等副作用)。( |
1、按规定用法用量及疗程用药,不宜超量服用,不宜长期服用。2、服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3、肝功能异常或肝病史者慎用首荟通便胶囊。4、既往有何首乌或含何首乌制剂引起肝损伤家族史者慎用。5、应避免与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6、临床试验中1例患者出现血白细胞总数减少,是否与试验药物有关尚无法确定。7、Ⅱ期临床试验中,本品大剂量组(一次3粒,一日3次)出现肝功能、心电图轻度异常各1例,是否与试验药物有关尚无法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