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湿疹、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银屑病、红斑狼疮、玫瑰糠疹、荨麻疹、日光性皮炎、药疹、虫咬皮炎、疱疹后神经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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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活性成份:吡美莫司,每克吡美莫司乳膏含10毫克吡美莫司。 化学名称:(1R,9S,12S,13R,14S,17R,18E,21S,23S,24R,25S,27R)-12-[(1E)-2-[(1R,3R,4S)-4-氯-3-甲氧基环己基]-1-甲基乙烯基]-17-乙基-1,14-二羟基-23,25-二甲氧基-13,19,21,27-四甲基-11,28-二噁-4-氮杂三环[22.3.1.04,9]二十八碳-18-烯-2,3,10,16-四酮 分子式:C43H68NO11Cl 分子量:810.47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硝酸咪康唑、丙酸氯倍他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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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知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东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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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23820 |
国药准字H44025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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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湿疹、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银屑病、红斑狼疮、玫瑰糠疹、荨麻疹、日光性皮炎、药疹、虫咬皮炎、疱疹后神经痛等。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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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两岁以上儿童:每日两次,取适量涂抹于患处,轻轻按摩至吸收。 |
外用。一日1—2次,均匀涂敷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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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使用后可能出现皮肤刺激、烧灼感、红斑、瘙痒等局部反应。 |
1、对皮质激素类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面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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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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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对于儿童,如大面积用药或长期用药,会增加药物的全身吸收,故婴儿及儿童不宜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权衡利弊后使用。2、孕妇禁止长期、大面积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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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湿疹、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银屑病、红斑狼疮、玫瑰糠疹、荨麻疹、日光性皮炎、药疹、虫咬皮炎、疱疹后神经痛等。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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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硝酸咪康唑与丙酸氯倍他索的复方制剂。硝酸咪康唑为咪唑类抗真菌药。具有抑菌作用,浓度高时也可具杀菌作用;可抑制真菌麦角固醇等固醇的生物合成;作用于真菌细胞膜,损伤真菌胞膜和改变其通透性,致胞内重要物质漏失;也可抑制真菌的甘油三酯和磷脂的生物合成:亦可抑制氧化和过氧化酶的活性,引起过氧化物在胞内过度积聚,导致真菌亚细胞结构变性或坏死;对白色念珠菌则可抑制其芽孢转变为具有侵袭性的菌丝,丙酸氯倍他索为高效外用皮质激素,具有毛细血管收缩作用和抗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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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成人及两岁以上儿童:每日两次,取适量涂抹于患处,轻轻按摩至吸收。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