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劳累型心绞痛);2、血管痉挛型心绞痛(Prinzmetal’s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3、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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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苯地平。其化学名称为:2,6-二甲基-4-(2-硝基苯基)-1,4-二氢-3,5-吡啶二甲酸二甲酯其化学结构式为:分子式:C17H18N2O6分子量:346.34 |
化学名称为:2-[4-(4-氯苯甲酰基)苯氧基]–2-甲基-丙酸甲基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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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省万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RECIPHARM FONTAI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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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713 |
注册证号H20181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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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劳累型心绞痛);2、血管痉挛型心绞痛(Prinzmetal’s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3、原发性高血压。 |
供成人使用: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胆固醇血症(IIa型),内源性高甘油三酯血症,单纯型(IV型)和混合型(IIb和III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在服药过程中应继续控制饮食。目前,尚无长期临床对照研究证明非诺贝特在动脉粥样硬化并发症一级和二级预防方面的有效性。尚未证明非诺贝特能够降低2型糖尿病患者的冠心病发病率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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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请按医生处方服用本品,否则将难于达到最佳治疗效果。给药剂量个性化,应基于疾病的严重程度及患者对药物反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应严密监测肝功能并降低给药剂量。严重脑血管病患者应接受低剂量治疗。除非有其他的处方指导,建议本品的用药剂量如下:慢性稳定性心绞痛每日2次,每次1片(劳累型心绞痛)(相当于每日服用硝苯地平40mg)血管痉挛型心绞痛每日2次,每次1片(Prinzmetal's、变异型心绞痛)(相当于每日服用硝苯地平40mg)原发型性高血压每日2次,每次1片(相当于每日服用硝苯地平40mg)标准给药剂量为 |
配合饮食控制,该药可长期服用,并应定期监测疗效。每日服用一粒,与餐同服。当胆固醇的水平正常时,建议减少剂量。肾功能受损患者:轻中度肾功能受损患者建议从较小的起始剂量开始使用,然后根据对肾功能和血脂的影响,进行剂量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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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硝苯地平及本品中其他成份过敏者;2、曾出现过心源性休克;3、重度主动脉(瓣)狭窄;4、不稳定型心绞痛;5、近期心肌梗死(最近4周内);6、正在服用利福平的患者;7、孕妇。 |
因为不同对照临床试验之间的条件差别很大,因此不同临床试验的不良反应发生率难以直接进行比较,不一定能够代表实际使用中的发生率。以下为安慰剂对照双盲试验中,非诺贝特组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并且大于2%的不良事件列表,不论其因果关系如何。有大约5.0%的接受非诺贝特的患者、大约3%接受安慰剂的患者因为不良事件而停药。在双盲临床试验中,非诺贝特组最常见的导致停药的不良事件是肝功能检测异常,发生率是1.6%。(详见说明书表格)上市后经验:在上市后使用中自发报告了下列不良事件:肌痛、横纹肌溶解、胰腺炎、急性肾衰、肌痉挛、肝炎、肝硬化、贫血、关节痛、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降低、白细胞降低、哮喘。因为这些不良事件来自规模不确定的人群的自发报告,不一定能够对发生率进行准确的估计,也不一定能够确定是否与药物暴露有因果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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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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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期-动物试验结果显示未见有致畸作用。-到目前为至,临床尚未出现致畸和胚胎毒性。但对孕期使用非诺贝特的跟踪不足以排除任何危险,故一般孕妇应禁用。-贝特类药物不用于孕妇,但通过饮食控制不能有效降低高甘油三酯(>10g/L)而增加母体患急性胰腺炎危险的情况时除外。哺乳期目前尚无非诺贝特可进入母乳的资料。但在哺乳期禁用。儿童用药:尚未建立非诺贝特在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老年用药:老年人的剂量选择取决于肾功能状态。肾功能正常的老年人通常不需要调整剂量。如有肾功能受损可以减少剂量。使用非诺贝特的老年患者可以进行肾功能的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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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劳累型心绞痛);2、血管痉挛型心绞痛(Prinzmetal’s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3、原发性高血压。 |
供成人使用: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胆固醇血症(IIa型),内源性高甘油三酯血症,单纯型(IV型)和混合型(IIb和III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在服药过程中应继续控制饮食。目前,尚无长期临床对照研究证明非诺贝特在动脉粥样硬化并发症一级和二级预防方面的有效性。尚未证明非诺贝特能够降低2型糖尿病患者的冠心病发病率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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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尤其在治疗开始的时候,常见下列症状,但通常是瞬时的;头疼、面红和/或皮肤发红并伴有热感(红斑)、上下肢红肿、疼痛。2、偶有脉搏加快(心动过速)、心悸及因血管扩张引起的下肢水肿。偶见头晕及疲劳。也偶有上下肢麻刺感及血压降至正常值以下(低血压反应)的报道。3、罕见胃肠功能紊乱(如:恶心、腹胀及腹泻)。罕见皮肤变态反应(如:瘙痒、荨麻疹及皮疹)。4、罕见血常规异常(如:红细胞、白细胞及血小板数降低,以及血小板减少引起的皮肤及黏膜出血)。5、在接受长期治疗的患者中,罕见牙龈增生,停药后该症状自行消失。6、极罕见肝功能异常(肝内胆汁郁积、转氨酶升高)、血细胞降低(粒细胞缺乏症)、皮肤及黏膜出血点(紫癜)、剥脱性皮炎、光照性皮炎以及急性全身性变态反应(如:皮肤及黏膜肿胀、喉头水肿、支气管肌肉痉挛,包括致命性呼吸窘迫),这些反应将在停药后消失。7、罕见乳房肿胀(男子女性型乳房),尤其是长期接受本品治疗的老年男性患者,停药后症状会自行消失。8、罕见血糖升高,该反应通常出现在糖尿病患者中。9、在服用高剂量的患者中,个别出现肌肉疼痛、手指震颤以及轻微的一过性视力改变。10、在刚开始接受治疗时,罕见患者由于血压降低出现短暂的意识丧失(昏厥)。11、在刚开始接受治疗时,罕见患者出现心绞痛发作;若患者有心绞痛病史,心绞痛发生的频率、持续的时间及严重程度会有所增加。12、肾功能不全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可能会出现一过性肾功能恶化。13、应特别注意高血压伴低血容量的透析患者,由于血管扩张可能会导致血压的明显降低。14、在接受治疗的第一周,尿量会较前有所增加。15、如果患者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发现有本品说明书未记载的不良反应,请即刻向医生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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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严重低血压(收缩压低于90mmHg)及失代偿性心力衰竭的患者,应在咨询医生后,及特殊监护条件下,才可服用本品。即使患者仅在过去出现过上述情况,也应该如此操作。2、虽然在心绞痛患者硝苯地平引起的低血压一般是适度的并可以耐受,但偶尔会出现血压过度下降,患者不能耐受。这种现象出现在开始用药,剂量增加和合并应用β受体阻滞剂患者。曾有报道合并应用硝苯地平和β受体阻阻滞剂患者在进行冠状动脉分流术时,使用大剂量芬太尼出现严重低血压和/或需要增加血容量。这种药物相互作用可能在硝苯地平和β受体阻滞剂合用时出现,也可能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 避免与他汀类药物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