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表皮生长因子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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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角膜擦伤、轻中度化学烧伤、角膜手术及某些眼部手术后的愈合促进、复发性浅层点状角膜病变、地图状(或营养性)单疱性角膜溃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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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酵母表达的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rhEGF)。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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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桂林华诺威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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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20016 |
国药准字H32021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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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角膜擦伤、轻中度化学烧伤、角膜手术及某些眼部手术后的愈合促进、复发性浅层点状角膜病变、地图状(或营养性)单疱性角膜溃疡等。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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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法用量:每次12滴,每日46次,或遵医嘱。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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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眼部不适、刺激感、红肿或瘙痒。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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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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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角膜擦伤、轻中度化学烧伤、角膜手术及某些眼部手术后的愈合促进、复发性浅层点状角膜病变、地图状(或营养性)单疱性角膜溃疡等。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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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用法用量:每次12滴,每日46次,或遵医嘱。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