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草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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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感冒、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风热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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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华佩兰、地胆草、马鞭草、薄荷素油。辅料为蔗糖、糊精。 |
本品每支含聚乙烯醇7毫克,辅料为:聚乙烯吡咯烷酮,氯化钠,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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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保中制药有限公司 |
信东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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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498 |
国药准字HC2017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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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感冒、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风热证者。 |
可作为一种润滑剂预防或治疗眼部干涩、异物感、眼疲劳等刺激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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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8克,一日3次;或遵医嘱。 |
旋转上瓶盖可轻易开启,滴眼,根据需要适量滴于每只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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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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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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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感冒、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风热证者。 |
可作为一种润滑剂预防或治疗眼部干涩、异物感、眼疲劳等刺激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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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勿让滴嘴接触任何物体表面以避免污染,2.滴眼后若觉眼痛、视力模糊、眼部持续充血或刺激症状或病情加重,且持续时间超过72小时,应停止使用或向医生咨询。3.若药液变色或浑浊,勿再使用。4.配戴软性隐形眼镜时请将隐形眼镜摘下后滴用本品。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0.本品不含防腐剂,不致对眼睛造成刺激,但若有不适,请停止使用,向医生咨询,11.本品为单剂量包装,开启瓶盖后使用。每次使用后剩余药液请务必丢弃。12.如有其他眼部疾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