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急性扁桃体炎、咽炎、喉炎、口腔炎、牙周炎、口腔溃疡、口腔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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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地黄、麦冬、玄参、连翘、黄芩。 |
米糠油中提取的不皂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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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和治药业有限公司 |
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新五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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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445 |
国药准字H33022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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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急性扁桃体炎、咽炎、喉炎、口腔炎、牙周炎、口腔溃疡、口腔异味。 |
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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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第一次20毫升,以后每次10~15毫升,一日4次。 |
口服,治疗量:一次6-8片,一日3次;维持量:每次2-4片, 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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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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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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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急性扁桃体炎、咽炎、喉炎、口腔炎、牙周炎、口腔溃疡、口腔异味。 |
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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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系米糠油未皂化物,含本品末皂化物总量不少于90%,其中固醇 量不少于60%,另含有烃,高级脂肪酸,三萜烯醇及维生素等.本品中固醇有防氧 化及抑制牙周细菌生长,从而起到改善牙齿的病理性松动.抗牙龈出血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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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牙周炎症状控制后需继续服用一定时期的维持量以巩固疗效. 2.本品虽有治疗牙周病的作用, 但须与牙周病局部治疗同时进行, 方能根治牙周病.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