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带状疱疹、单纯疱疹,对尖锐湿疣也有一定的治疗作用。2.可用于治疗浅部真菌感染,如体癣、股癣、手足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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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酞丁安,其化学名为3-邻苯二甲酰亚氨基-2-氧代丁醛-1,2-双缩氨基硫脲与二氧六环的包含物。 |
苯甲酸利扎曲普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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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佛山冯了性药业有限公司 |
昆明全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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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6265 |
国药准字H2006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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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带状疱疹、单纯疱疹,对尖锐湿疣也有一定的治疗作用。2.可用于治疗浅部真菌感染,如体癣、股癣、手足癣等。 |
用于成人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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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 用于带状疱疹、单纯疱疹、尖锐湿疣时,外涂于患处,一日3次。 2 用于浅部真菌感染时,外涂于患处,早晚各1次,体股癣连用3周,手足癣连用4周。 |
口服给药,一次5~10mg(1~2片),每次用药的时间间隔至少为2小时,一日最高剂量不得超过30mg(6片)。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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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酞丁安过敏患者禁用。 |
1.禁用于局部缺血性心脏病(如:心绞痛、心肌梗塞或有记录的无症状缺血)的患者。 2.禁用于有缺血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痉挛(包括Prinzmetal变异型狭心症或其它隐性心血管疾病等)症状、体征的患者。 3.因欧力停(欧立停)能升高血压,故不易控制血压的高血压患者禁用。 4.禁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5.禁止同时服用MAO抑制剂,禁止在停服MAO抑制剂2周内服用欧力停(欧立停)。 6.对欧力停(欧立停)或对任一活性成份过敏者禁用。 7.在服用欧力停(欧立停)治疗的24小时内,禁止服用其他5-HT1激动剂,含有麦角胺或麦角类药物如双氢麦角胺、美西麦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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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用药尚缺乏资料。一般不用于婴幼儿。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用药尚缺乏资料,不宜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因此,年龄在18岁以下的病人不推荐使用欧力停(欧立停)。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由于对妊娠女性中没有充分的控制很好的研究,所以只有对胎儿的利大于弊时才可以使用;药物是否会在母乳中分泌尚不明确,哺乳期妇女应谨慎用药。 老人注意事项: 在老年人(≥65岁)体内的药代动力学与成年人相似,但老年人很少出现偏头痛,欧力停(欧立停)在这类病人中使用的临床经验是有限的;在治疗老年性自主神经痛方面(多半是男性患者)的安全性、有效性没有确定。因此老年患者应谨慎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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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用于带状疱疹、单纯疱疹,对尖锐湿疣也有一定的治疗作用。2.可用于治疗浅部真菌感染,如体癣、股癣、手足癣等。 |
用于成人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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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病毒药。具有抗沙眼衣原体和抗疱疹病毒活性。其作用机制主要是抑制病毒DNA和早期蛋白质合成。酞丁安不能直接抑制疱疹病毒II型DNA多聚酶,也不能直接灭活疱疹病毒。本品对皮肤癣菌具有一定抗真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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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育龄妇女慎用。 2.使用时注意勿入口内和眼内。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有严重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慎用;3. 有心脏病史或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患者慎用;4. 避免与5HT1B/1D受体激动剂合用;5. 避免与CYP3A4抑制剂或诱导剂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