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各种类型的高血压及心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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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硝苯地平。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阿司匹林81mg,重质碳酸镁22mg,甘羟铝11m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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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省万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中健康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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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713 |
国药准字H20174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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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类型的高血压及心绞痛。 |
用于下述情况需使用阿司匹林抑制血小板粘附和聚集,但患者不能耐受阿司匹林的胃肠道反应时:不稳定心绞痛、急性心肌梗塞、局部缺血性脑血管障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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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mg,一日2次。极量,一次40mg,一日0.12g。 |
口服,成人一日一次,一次1片;依据病情一次最多服用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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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心源性休克,心肌梗塞急性期(80日内)禁用。 2,孕妇、儿童禁用。 |
本药未进行明确的临床使用方面副作用出现频率的调查。文献报道,阿司匹林在总病例470例中,副作用发生例数为64例,其主要症状为胃肠功能障碍(50例)。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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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安全性和疗效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服用本品后,其半衰期延长,Cmax与AUC提高,注意从最低剂量开始服用,以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可能导致妊娠期延长,动脉管的早期闭锁,抑制子宫收缩,增加分娩时出血。海外大规模免疫学调查中,妊娠中服用阿司匹林与先天性异常胎儿的生产无因果关系,但长期服用阿司匹林,有可能引起母体贫血、产前、前后出血、分娩时间延长、难产、死产、新生儿体重减少的报告。另外,有妊娠末期给药的患者及其新生儿出现异常出血的报告。因此,预产期在12周以内的孕妇禁用。2.动物实验(大鼠)中有致畸作用的报告,因此孕妇(预产期在12周以内的孕妇除外)或有妊娠可能的妇女,只有能作出治疗获益大于危险的判断时,才能给药。3.乙酰水杨酸的代谢产物能少量地进入母乳,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服药期间应避免哺乳。儿童用药:1.低出生体重儿、新生儿及婴儿因无法自行吞咽,故不可给药。2.幼儿在确认可顺利吞咽后,谨慎给药。3.小儿等使用中易出现副作用,应充分观察患者情况并慎重给药。肾功能障碍或有既往史的川崎病患者及低出生体重儿川崎病患者应注意。川崎病治疗中曾出现肝功能损害的报告,故治疗中应适当的进行肝功能检查。4.本品原则上未满15岁的水痘、流感患者不得服用。不得已服用时,应慎重给药,并充分观察用药患者情况。5.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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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各种类型的高血压及心绞痛。 |
用于下述情况需使用阿司匹林抑制血小板粘附和聚集,但患者不能耐受阿司匹林的胃肠道反应时:不稳定心绞痛、急性心肌梗塞、局部缺血性脑血管障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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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种钙离子内流阻滞剂或慢通道阻滞剂,阻滞钙离子经过心肌或血管平滑肌细膜面的通道而进入细胞内,由此引起周身血管,包括冠状动脉的血管张力减低而扩张,因而可以降低血压。增加冠状动脉的血供。另一方面,能抑制心肌收缩,使心肌做功减低,氧需减少,缓解心绞痛。治疗用量时对窦房结与房室结功能影响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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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中止服用钙拮抗剂时应逐渐减量,没有医生指示,不要中止服药; 2.低血压患者慎用; 3.严重主动脉瓣狭窄、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哮喘患者慎用;3. 有出血倾向者慎用;4.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 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