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麻醉前给药,震颤麻痹,晕动病,躁狂性精神病,胃肠胆肾平滑肌痉挛,胃酸分泌过多,感染性休克,有机磷农药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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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化学名称为:6β,7β-环氧-1aH,5aH-托烷-3α-醇(一)托品酸酯氢溴酸盐三水合物,其分子式:C17H21NO4·HBr·3H2O,分子量:438.32。 |
熟地黄、当归、羌活、木瓜、川穹、白芍、菟丝子、天麻、制何首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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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第一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宏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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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847 |
国药准字Z12020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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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麻醉前给药,震颤麻痹,晕动病,躁狂性精神病,胃肠胆肾平滑肌痉挛,胃酸分泌过多,感染性休克,有机磷农药中毒。 |
养血祛风,益肾填精。用于血虚风盛,肾精不足所致的脱发,症见毛发松动或呈稀疏状脱落、毛发干燥或油腻、头皮瘙痒;斑秃、全秃、脂溢性脱发与病后、产后脱发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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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口服0.3~0.6mg,一日0.6~1.2mg。极量:1次0.6mg,1日2mg。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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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明确。 |
1.消化系统:恶心、呕吐、厌食、食欲不振、口干、口苦、腹痛、腹泻、腹胀、胃痛、胃胀、胃不适、反酸、胃灼热感、便秘、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面红。3.全身性:乏力、发热。4.心血管系统:胸闷、血压升高、潮红、心悸。5.精神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失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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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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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麻醉前给药,震颤麻痹,晕动病,躁狂性精神病,胃肠胆肾平滑肌痉挛,胃酸分泌过多,感染性休克,有机磷农药中毒。 |
养血祛风,益肾填精。用于血虚风盛,肾精不足所致的脱发,症见毛发松动或呈稀疏状脱落、毛发干燥或油腻、头皮瘙痒;斑秃、全秃、脂溢性脱发与病后、产后脱发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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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种外周作用较强的抗胆碱药,阻断M胆碱受体。本品的外周作用较阿托品强而维持时间短,对呼吸中枢有兴奋作用,中枢作用以抑制为主。能抑制腺体分泌,解除毛细血管痉挛,改善微循环,扩张支气管,解除平滑肌痉孪;对大脑有镇静、催眠作用,对呼吸中枢有兴奋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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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老年患者患者用药需注意呼吸和意识情况。 |
1.服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2.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超剂量、长期连续服用。 3.老年人及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病史者慎用。 4.哺乳妇女服药期间应选择停止哺乳或停止使用本品。 5.目前尚无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慎用。 6.已知有本品或其他组方药物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慎用。 7.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