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麻醉前给药,震颤麻痹,晕动病,躁狂性精神病,胃肠胆肾平滑肌痉挛,胃酸分泌过多,感染性休克,有机磷农药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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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化学名称为:6β,7β-环氧-1aH,5aH-托烷-3α-醇(一)托品酸酯氢溴酸盐三水合物,其分子式:C17H21NO4·HBr·3H2O,分子量:438.32。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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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第一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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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847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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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麻醉前给药,震颤麻痹,晕动病,躁狂性精神病,胃肠胆肾平滑肌痉挛,胃酸分泌过多,感染性休克,有机磷农药中毒。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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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口服0.3~0.6mg,一日0.6~1.2mg。极量:1次0.6mg,1日2mg。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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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明确。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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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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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麻醉前给药,震颤麻痹,晕动病,躁狂性精神病,胃肠胆肾平滑肌痉挛,胃酸分泌过多,感染性休克,有机磷农药中毒。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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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种外周作用较强的抗胆碱药,阻断M胆碱受体。本品的外周作用较阿托品强而维持时间短,对呼吸中枢有兴奋作用,中枢作用以抑制为主。能抑制腺体分泌,解除毛细血管痉挛,改善微循环,扩张支气管,解除平滑肌痉孪;对大脑有镇静、催眠作用,对呼吸中枢有兴奋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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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老年患者患者用药需注意呼吸和意识情况。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