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麻醉前给药,震颤麻痹,晕动病,躁狂性精神病,胃肠胆肾平滑肌痉挛,胃酸分泌过多,感染性休克,有机磷农药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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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化学名称为:6β,7β-环氧-1aH,5aH-托烷-3α-醇(一)托品酸酯氢溴酸盐三水合物,其分子式:C17H21NO4·HBr·3H2O,分子量:438.32。 |
栀子、黄连、黄芩、黄柏、大黄、金银花、知母、天花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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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第一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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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847 |
国药准字Z44021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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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麻醉前给药,震颤麻痹,晕动病,躁狂性精神病,胃肠胆肾平滑肌痉挛,胃酸分泌过多,感染性休克,有机磷农药中毒。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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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口服0.3~0.6mg,一日0.6~1.2mg。极量:1次0.6mg,1日2mg。 |
口服。一次9g,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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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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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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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麻醉前给药,震颤麻痹,晕动病,躁狂性精神病,胃肠胆肾平滑肌痉挛,胃酸分泌过多,感染性休克,有机磷农药中毒。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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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种外周作用较强的抗胆碱药,阻断M胆碱受体。本品的外周作用较阿托品强而维持时间短,对呼吸中枢有兴奋作用,中枢作用以抑制为主。能抑制腺体分泌,解除毛细血管痉挛,改善微循环,扩张支气管,解除平滑肌痉孪;对大脑有镇静、催眠作用,对呼吸中枢有兴奋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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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老年患者患者用药需注意呼吸和意识情况。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与含川乌、草乌的药物同用;4.脾胃虚寒者慎用;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