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寻常痤疮。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林霉素磷酸酯,其化学名称为:甲基6-(1-甲基-反-4-丙基-L-2-吡咯烷甲酰氨基)-1-硫代-7(S)-氯-6,7,8-三脱氧-L-苏式-a-D-半乳辛吡喃糖苷-2-磷酸酯。分子式:C18H34ClN2O8PS分子量:504.96 |
本品主要成份为:异维A酸,又称13-顺式维A酸。化学名:3,7-二甲基-9-{2,6,6-三甲基-1-环已烯-1-基}2顺-4反-6反-8反-壬四烯酸。分子式:C20H28O2分子量:300.44。 |
|
生产企业 |
济南利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信谊延安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286 |
国药准字H1093021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寻常痤疮。 |
适用于重度难治性结节性痤疮(结节性痤疮,即直径] 5rmn的炎性损害,结节可能化脓或出血)。由于使用异维A酸后有明显的不良反应,故应该在其他常规治疗(包括系统性抗生素治疗)无效时才能考廛。另外,由于异维A酸可能导致严重的出生缺陷,女性患者中仅适用于不准备或不能妊娠者。 |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用温水洗净患处,轻轻擦干后,取适量凝胶在患处涂一薄层,每日早晚各1次。 |
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应与食物同服。口服治疗的剂量应因人而异,从0.1~1mg... |
|
副作用 |
本品与林可霉素、克林霉素有交叉耐药性,对克林霉素或林可霉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以下列出的是异维A酸临床试验及上市后监测到的不良反应,部分不良事件与异维A酸治疗之间的关系尚不明确。异维A酸的大部分不良反应与维生素A过量的症状相似(主要为皮肤粘膜干燥,如唇,鼻腔和眼等)。与剂量相关的不良反应:唇炎和高甘油三酯血症常与剂量呈相关性,临床试验报道的多数不良反应为可逆性,停药后逐渐恢复,但部分在停药后仍会持续。全身性损害;过敏反应(包括脉管炎、全身过敏反应)、水肿,疲乏,淋巴结病、体重下降。 !心血管系统:心悸、心动过速、血栓形成、中风。内分泌/代谢系统:高甘油三酯血症,血糖波动。消化系统:炎症性肠病、肝炎、胰腺炎、牙龈出血、牙龈炎、结肠炎、食管炎/食管溃疡、回肠炎、恶心及其他非特异性胃肠道症状。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小于4岁儿童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未进行孕妇研究,但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未见到对胎儿的影响,并且孕妇使用该药品的治疗获益可能胜于其潜在危害。或者,该药品尚未进行动物试验,也没有对孕妇进行充分严格的对照研究。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应注意。 老人注意事项: 1.克林霉素的药物动力学研究业已证明,口服或静脉注射克林霉素后正常肝肾功能的年轻患者有与老年患者之间药代动力学无明显差异。 2.克林霉素的临床研究还未包括有充分数量的65岁和65岁以上的患者,目前尚难以判断是否他们的临床反应与年轻患者有明显不同。但是,临床经验提示与抗生素有关的结肠炎和见到的腹泻(由艰难梭状芽孢杆菌引起的)在老年人中发生较多(>60岁),而且是比较严重的。因此,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应注意仔细观察或监测这些病人所发生的腹泻。 |
|
|
成分 |
用于治疗寻常痤疮。 |
适用于重度难治性结节性痤疮(结节性痤疮,即直径] 5rmn的炎性损害,结节可能化脓或出血)。由于使用异维A酸后有明显的不良反应,故应该在其他常规治疗(包括系统性抗生素治疗)无效时才能考廛。另外,由于异维A酸可能导致严重的出生缺陷,女性患者中仅适用于不准备或不能妊娠者。 |
|
药理作用 |
本品吸收后可水解成克林霉素发挥抗菌作用,尤对痤疮丙酸杆菌具有较好的抗菌活性。本品还可使皮肤表面的脂肪酸减少,有利于痤疮的治疗。 |
治痤疮药。本品经药理试验表明具有缩小皮脂腺组织、抑制皮脂腺活性、减少皮脂分泌以及减轻上皮细胞角化和减少痤疮丙酸杆菌数的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局部吸收后,也可能引起腹泻,此时应立即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2请勿将本品用于其他细菌引起的皮肤感染。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若误进眼睛,应以清水彻底冲洗。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如必须使用,应停止哺乳。 612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应与食物同服。口服治疗的剂量应因人而异,从0.1~1mg/kg/d不等,一般建议起始剂量为0. 5mg/kg/d,分两次与食物同时服用。治疗2-4周后可根据临床效果及不良反应酌情调整剂量。6-8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见)。因未与食物同服可显著降低药物吸收,故在上调剂量前应详细询患者服药时与食物同服的依从性。尚未确定异维A酸每日一次给药的安全性,故不推荐每日一次用药。停药后2个月以上,且皮损持续存在或出现重度结节性痤疮复发,则可考虑进行第二个疗程治疗。因有经验显示,停药后短期内仍可持续改善症状,故如需第二个疗程治疗,则两疗程之间应间隔8周以上。骨骼未发育完全的患者的最佳治疗间隔时间尚不清楚。在任何疗程均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