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进行性肌萎缩、脑出血后遗症、心功能不全、心肌疾患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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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三磷酸腺苷二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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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长江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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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2869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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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进行性肌萎缩、脑出血后遗症、心功能不全、心肌疾患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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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一次10-20mg,一日10-40mg。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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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药对窦房结有明显抑制作用,因此对房窦综合征、窦房结功能不全者及老年人慎用或不用。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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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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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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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进行性肌萎缩、脑出血后遗症、心功能不全、心肌疾患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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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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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静注宜缓慢,以免引起头晕、头胀、胸闷及低血压等。心肌梗死和脑出血患者在发病期慎用。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